二00五年华东煤炭市场调研报告摘要(二)
煤场经营之惑
www.cwestc.com 05-04-21
华东煤炭销售联合体秘书处: 郑勇
在中国的煤炭调出产地,煤场之多不比小煤矿少。煤场经营需要深的其法。煤场的经营,一般需要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背景。我们对于其中的典型进行如下分类分析。 一、一般转运型煤场。这些煤场主要集中在小煤矿集中的地段。 一般煤场的作用应该是,将从山沟里生产的煤炭用合适的车辆从煤矿收购到煤场,然后销售给外地运输煤炭的不能直接进入煤矿的超大型车辆,从中赚取一定的运输费用和差价。 二、大多煤场属于经营性煤场。这些煤场一般分布在从产地,到大的中转集散地、运输中转枢纽中间地带的公路两旁。其产品一般按照以质论价,或者根据用户的需要进行定向加工。 根据调查了解,按照煤场的性质和销售形式划分。我们发现有季节性的和常年性的煤场,主要赚取季节差价。有煤矿和煤场兼开的,主要为了对煤炭进行再加工,同时进行煤炭的收购经营。有当地煤炭用户和煤场兼开的,主要对煤炭进行分级分类,自己不使用的粒级煤进行销售经营。 从规模和数量上看,有几百吨到几十万吨规模不等,平均规模不超过一万吨。 从品种上分析,有多煤种和单一煤种的经营。有进行筛分分级,有质量配比,和煤种配比等多种方式。 因此,对于不同目的的煤场,具有不同的再加工手段。一般的煤场具有一定的机械化生产手段,规模也明显的不等,一般的经营作业流程为: 1、将收购煤炭合并销售。 2、将收购煤炭囤积进行季节性经营销售。 3、原煤分级---块煤、粉煤后销售。 4、将劣煤、粉煤粉碎后,掺和成为新的级别商品煤销售。 5、待售煤炭加水。 三、投机性煤场。 这些煤场一般具有一定的特殊背景。这类煤场可谓根深蒂固,按照当地人的说法叫做能够掌握"煤票"。类似于洗黑钱的做法,可以将没有生产许可证的煤炭变成合法的煤炭销售出去,使非法小煤矿的产品能够合法的销售,导致这部分小煤矿安全问题的发生。这种煤场的经营不但对于市场交易是一种破坏,对于我国的能源管理和煤矿安全也是一种最直接最严峻威胁,也是一种腐败,利用权力将非法变成合法。 四、转运型煤场(或者叫做煤台、集配站)。全部集中在铁路运输沿线,功能主要是集中周围小煤矿煤炭装车销售。 这种煤场一般是计划和地方管理的产物。盛行在此前的十几年时间里,最近几年随着铁路运输的紧张和公路运输的发展而逐渐近似于衰落。这种方式衰落的原因还有,由于煤炭价格的上涨对于资金需求量相应的成倍增加,同时这种方式结算速度效率相对不高。同时,这种方式的衰落还与煤炭资源的变化具有直接的关系。 煤场应该界定为流通的范畴。地方煤场一般起到缓解不同运输需求,发挥煤炭集散作用,搞活流通的作用,主流是好的。利用权力非法经营的问题是其中的一个不和谐的音符,是权力市场化的表现形式。 煤场的经营一般污染环境,特别在煤炭的主产地环境一般比较脆弱。煤场的经营同时占用耕地和良田,对于这部分土地进行复垦也有较大的影响。
华东煤炭销售联合体秘书处
中国西部煤炭网特邀通讯员、煤炭市场分析专家: 郑勇
编辑:任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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