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矿对班组长“下权”“让利” | |||||
煤炭资讯网 | 2007-11-15 15:10:00 要闻 | ||||
新赋予班组长的“四项权利”有:现场安全管理权、班组生产组织权、班组考核分配权、班组基础建设权,强化了在班组间开展自查互检、量化任务指标、提出分配原则、制定管理措施等权力。在待遇上,矿上会按期对班组建设进行考核,对优秀班组长进行奖励,在发展党员、评选先进、推选后备干部上也优先考虑。同时选拔优秀者外出深造,今年共有14名班组长走上了副职区队长和工长岗位、10余人到大中专院校深造。在职责上,规定班组长要全权抓好本班安全生产工作,超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提醒教育,执行好“四位一体”制度,及时把握思想动态,开展班组课题学习活动,研究和解决班组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使每位职工把完成各项指标和实现企业前景转变成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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