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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平均上涨一成 煤企谈判“大获全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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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7-12-19 0:16:49 要闻 |
电煤价格平均上涨一成 煤企谈判“大获全胜”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煤炭供需企业应在今天内完成所有的合同签订工作。截至昨日,重点合同已经基本签完,五大电力集团下属电厂也与煤炭企业签订了有质有量的合同,电煤价格平均上涨30-40元/吨,涨幅达到10%。
多数煤炭企业的代表都认为,2008年合同的签订比往年更为顺利。业内人士表示,今年煤炭供需合同能够顺利签订,主要由于煤炭供应略为偏紧,而下游的需求非常旺盛。
供需衔接顺利
12月14日,汇总会第一天。“福安宫”早已相熟多年的煤炭供需企业代表三五成群地围坐在大厅茶座休闲区,谈笑风生,丝毫不见“煤电顶牛”的紧张气氛。
根据煤炭运销协会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工作的通知》,今年的跨省区煤炭衔接购销合同汇总统计方式与往年相比有所变化,合同的汇总统计工作在“中国煤炭市场网”开展,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由各煤炭供方企业统一在“中国煤炭市场网”同步进行合同录入、汇总,并同时向运销协会汇报统计情况,以落实运力。
“中国煤炭市场网”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合同汇总采取网上录入,企业代表所在的房间都能上网,可以自行录入,也可以到数据中心录入,在汇总全部结束前,数据中心的记录随时都可能变动。
从今年年初的合同汇总会开始,煤炭供需双方的衔接比往年大为改观,供需双方依照供求关系自主衔接,使得企业自主积极性很高,合同签订的效率明显提高。
截至昨日下午5点30分左右,合同签订总量已经达到11.13亿吨,重点合同量已经超过跨省区的煤炭铁路运输总量调控目标,达到8.88亿吨,其中电煤合同量已达6.28亿吨,同样超过了运输总量调控目标。
电煤价格涨幅符合预期
在合同汇总会之前,大同煤矿集团在北京小汤山组织五大电力集团等重点客户进行了会谈,煤电双方充分交流了各自的实际情况。
今年以来,山西省可持续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基金“三金”全部开征,提高吨煤生产成本共计29元,加之运输、人工等成本不断增加,同煤集团人士称,吨煤生产成本上升了至少60元。
而电力企业方面认为,电煤价格已经上涨不少,明年煤电联动的不确定性也使电企压力陡增。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五大电力集团下属电厂最终与煤炭企业签订了有质有量的合同,电煤价格平均上涨30-40元/吨,涨幅达到10%。这一涨幅符合前期市场预期。
通讯员获悉,同煤、中煤能源以及神华的电煤价格涨幅较高,其中神华集团和中国神华煤价上涨超过40元/吨。股份公司煤价涨幅为集团公司的2倍。据了解,神华过去煤炭销售的基础价低于其他企业,与市场价差距达到100元左右,而其煤种属于优质动力煤,发热量高,随着国内电力集团纷纷上马高效大机组,对该类动力煤的需求量增大。
尽管煤炭一方在涨价问题上的“默契”非同一般,企业之间的竞争气息依然浓烈。一些煤企代表面对通讯员的询问显得慎之又慎。某企业人士告诉通讯员,去年神华的定价比他们仅仅少了几毛钱,结果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压力。
电企成本转嫁难
“没有办法,僧多粥少,我们不签总有人会签,不可能明年一年不用煤啊。”虽然五大集团最终签订了有质有量的合同,但电力企业也有道不尽的无奈。
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近日表示,我国煤炭价格确实上涨了不少,从今年1到11月份价格来看,电煤价格平均上涨了25元/吨,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甚至上涨了60元/吨。但他同时认为,电力企业单位煤炭消耗大幅度降低,再加上加强管理,节能降耗,企业发电效益可观,消化了很大一部分煤炭价格上涨的压力。电价的调整要考虑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
这一表态使电力企业对来年全局性电价调整的期望再度破灭。煤电联动政策从一开始就遭到不少诟病,在CPI增幅节节走高的形势下,这一政策的弊端更是显露无遗。
但也有业内人士持不同意见。一位煤炭方人士对通讯员表示,电煤价格市场化以后,既然非重点电厂都能够承受,重点电厂理应与市场接轨。五大电力集团每年签订大量的合同煤,已经比用市场煤节省了很多成本。
有分析师认为,目前五大电力集团上马了大量的高效机组,自身节能降耗的能力大大提高,企业盈利状况对煤价上涨的敏感性实际上已经降低。
市场价VS合同价
通讯员采访到的煤炭企业代表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当前合同价和市场价的差距。煤炭供应方一致认为,合同价和市场价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差异过大就无法保证合同的兑现率。
中国神华高层表示,神华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坚持“合理”原则,即合同煤价应当与市场价格、出口价格以及政策性增支导致的煤炭成本上升相适应。
合同价略低于市场价是正常的,但如果二者之间的差距太大,不仅不利于煤炭企业分享煤炭市场景气发展的好处,同时也会导致合同兑现率降低,对煤炭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国家发改委近期对煤炭合同兑现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合同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过大必然影响合同执行。
国家发改委10月底召开煤炭合同监管工作会议,对煤炭合同率提出了量化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煤炭合同履行监管工作会议纪要》,合同考核暂以90%的兑现率为标准,监管合同和大客户计划的兑现率要达到90%和95%以上。
此外,还将建立煤炭合同监管定期例会制度,每季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召集铁路、交通部门和有关单位,听取产运销三方煤炭供应情况的汇报,对监管企业进行考核。
部分煤企除尽量争取缩小合同煤价与市场价格间的价差外,同时还表示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合同煤供应量。
作者:李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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