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逢春煤矿全面实施安全“零”缺陷管理 | |||||
安全有“缺陷” 队长书记花钱买 | |||||
煤炭资讯网 | 2008-1-15 14:48:05 要闻 | ||||
在全矿员工家属的共同努力下,该矿2007年实现了安全“零”目标。在新的一年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再创安全最好年,该矿在实行隐患市场化管理的基础上,将员工违章、受伤等安全缺陷一同标价,在各基层队实施“安全缺陷买断制”。其办法为:将三种“安全缺陷”按严重程度不同进行统一标价。危急安全必须立即停产整改,且整改时间至少一个班次的重大隐患1000元/条,对现场有安全威胁需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一般隐患5元/条;违返安全禁令的严重“三违”行为500元/人次,其它一般违章行为20元/人次;员工轻伤后管理人员连带责任50元/人。安全隐患每天由安全信息员收集,报安监处审查后卖给责任单位的队长和书记,队长书记同价,副职按薪酬系数分担。员工出现的违章和受伤按同样的办法处置。 为确保制度在执行时无偏差,矿成立由安全副矿长为组长的“安全仲裁小组”,对安全隐患、“三违”、员工轻伤进行仲裁,凡对此三种“安全缺陷”在界定及处理时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理通知3日内,向仲裁小组提出申请。仲裁小组必须在2日内仲裁,并送达裁定书。 “安全缺陷”由安监处开具处理通知,每周买空卖断一次。 队长书记们对新办法的反应大不一样。“出现一次重大隐患,一个月的工资就要除脱一半,这个办法有点严。”新上任的掘进队长刘兆才说。而采煤633队书记王文龙对此却满有信心,“把现场盯紧一点,少出点纰漏,我看问题也不很大。”据该矿安监处长查永健介绍:“实施‘零’缺陷管理,目的是让基层管理人员严控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隐患,制止违章行为。矿上在基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中增加了安全的比重,测算了一定的量进入工资,安全好,不出现‘缺陷’,队长书记副队长都有收获,搞不好,损失肯定会很惨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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