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通报牡丹江“12·29”事故煤矿五大问题 | |||||
煤炭资讯网 | 2008-1-4 12:39:13 要闻 | ||||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今天(2日)通报了黑龙江省牡丹江穆棱市顺发煤矿“12·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他表示,对违法生产的小煤矿必须坚决停产或关闭。 2007年12月29日18时33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顺发煤矿(私营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遇难。 李毅中今天在新年第一次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指出,从初步了解的情况看,这个煤矿存在五大问题:1.生产能力核定存在问题,设计能力3万吨,核定到4万吨,明显利用虚核能力来逃避关闭;2.瓦斯防治存在重大隐患,通风能力不足,局部串联通风,防尘水管冻结,监测监控系统形同虚设;3.违规生产,年产三四万吨的小矿,井下竟有4个掘进头、4个采煤面,严重违反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程标准;4.证照不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而继续开采生产;5.抗拒执法,对黑龙江省煤矿监察局哈南分局和穆棱市安监局分别于2007年11月26日和12月13日下达的停产指令置若罔闻。 李毅中表示,从此次事故可以看出,一些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或已纳入整合煤矿,仍然违法生产。对这些小煤矿,必须下决心整治,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要依法惩处。(记者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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