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矿生产辅助单位“月安奖”考核“变脸” | |||
煤炭资讯网 | 2008-3-23 10:04:20 要闻 | ||
本网讯:最近,贵州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土城矿制定出台了《2008年度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职工每月安全奖励考核暂行办法》,对以往考核办法作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使传统的“安全奖”考核激励方式变成了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相连的“奖安全”考核激励模式。 土城矿以往对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职工的每月安全奖励属于“旱涝保收型”,无论职工干部,只要每月达到规定出勤天数,安全奖就能够一分不少地拿到手。这种“大锅饭”一样的分配方式无形中滋长了少数职工干部抓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和强化自主保安意识的惰性思想,因此各类轻重伤事故和“三违”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为了遏制这种不良倾向,土城矿在制定今年考核办法时,重点突出了“讲安全”三个字,提高了获取安全奖的门槛,规定:无论是采、掘、开、修、还是机电、运输、通风单位,须当月不发生轻伤事故、无严重“三违”、无重大隐患作业,才能如数领到安全奖,反之,如出现一人次严重违章或有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落实,则当月安全奖励全部取消;同时,将打钻队、安检科驻各单位安检片纳入考核范围,规定打钻队当月不发生轻伤事故、无严重“三违”、无重大隐患作业、未出现检查不到位造成分管范围内抽放管路漏气或抽放效果不好导致瓦斯超限,即可得到安全奖,反之则取消安全奖;安检片以片为考核单位,若当月该片不发生轻重伤事故,即奖励该片每名安检员300元,反之则取消安全奖。这一办法的实施,有力地织牢了职工与职工之间、职工与干部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的安全监督网络,让每一名职工干部都扮演起安全员的角色,起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人违章人人利益受损、一人遵章人人获利的利益共同体效应。 办法还对不同不同区科、队组、工种的安全奖罚金额作了规定。 此稿发表时间:2008-1-27 1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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