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铁法小青矿出台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煤炭资讯网 2008-3-23 10:05:08    要闻
      为了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展示矿井的良好形象,服务矿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环境文明建设,辽宁铁法煤业集团小青矿现近日推出了宣传报道管理办法,对宣传报道的内容、载体、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
    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动态管理信息及反映矿井文明向上的优秀图片等。
    二、宣传报道的主要载体
    小青网站、《小青文化》、铁煤集团网站、《铁煤集团报》、煤炭资讯网、《中国煤炭报》、《中国安全生产报》等。
    三、宣传报道的一般要求
    1、基层各支部、机关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科室要指定一名宣传报道员,每月至少上报1篇宣传报道稿件。2、政工部门每月至少刊发宣传报道稿件数:组织部、纪委、工会、团委2篇,党办5篇,宣传部8篇。3、上报的稿件必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保证质量。4、上报的稿件必须署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通过OA平台发送到宣传部。5、宣传部审核后,依据来稿内容、质量,选择刊发载体。
    四、宣传报道的考核及奖罚办法
    1、按上述指标考核,每少1篇稿件罚单位党支部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50元。2、基层各支部、机关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科室每多报送1篇稿件奖励单位或部门10元。3、被采用的稿件,超出给定指标部分,给予奖励。在小青网站、《小青文化》上刊发的,每篇20元;在铁煤集团网站、《铁煤集团报》、煤炭资讯网上刊发的,每篇30元;在《中国煤炭报》、《中国安全生产报》上刊发的每篇50元;一稿多投者按最高奖级计。4、多人合作的稿件,记入第一作者所在各单位(部门)的考核指标。5、对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给矿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宣传部罚款100元。6、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季度考核和兑现。
 

                         
 
                       
 
 
 


本网通讯员:樊会学      编 辑:徐悉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