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訂貨會再次取消 限價令引發(fā)地方割據 | |||
煤炭資訊網 | 2010-12-17 22:35:00 煤價行情 | ||
國家發(fā)改委連續(xù)兩年取消煤炭訂貨會,放任煤電企業(yè)自由對接,但對于今年已經開始對接的企業(yè)來說,這肯定不是一個自由的市場。 本報獲悉,原定于本月12日在大連召開的2011年全國煤炭供需合同匯總會議(煤炭訂貨會的改稱,下稱煤炭合同匯總會)并未如期舉行。大連東北亞煤炭交易中心高級顧問堂景文說,目前為止,煤炭運銷協會還沒有同意。 煤炭運銷協會負責匯總統計每年中國煤炭供需合同。按照國家發(fā)改委通知,2011年中國煤炭合同匯總量為9.32億噸,其中重點電煤總量為7.69億噸,最遲要在今年12月31前完成。 但到目前為止,煤炭運銷協會匯總到的重點電煤合同還是 “少得可憐”。煤炭運銷協會的人士對本報表示,“開不開都可以,眼下來看,似乎沒有非開不可的必要”。 這是國家第二次在取消煤炭合同匯總會的情況下,放任企業(yè)自由對接,不過,放任的前提是一紙限價令。與此同時,地方政府開始各自打算,紛紛優(yōu)先考慮省內供應,限制出省。原本分配不均的電煤資源供需關系,正變得更為緊張。 取消背后 國家發(fā)改委前不久下發(fā)的通知稱,“引導供需企業(yè)將2010年度單筆數量在30萬噸以上(含30萬噸)的重點電煤合同續(xù)延至2011年度,鐵路運力配置維持上年水平不變”。同時發(fā)出“限價令”稱,“2011年產運需銜接中,年度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 這一規(guī)定讓煤炭企業(yè)原本看到政府放開的希望之門再次關閉。 煤炭運銷協會的人士說,國家發(fā)改委直接限制明年重點合同煤價格的做法,盡管是出于防止通脹的考慮,但與其去年的精神是不一致的。 2009年底,國家發(fā)改委專門發(fā)文《關于完善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指導意見》,曾被市場認為是一個進步,政府終于開始放開在每年煤電頂牛中的干預做法。果然,2010年作為明確取消合同匯總會的第一年,僅僅確定了重點合同框架總指標為9.065億噸,其中電煤7.216億噸。全國重點煤炭的匯總職能,被煤炭運銷協會建立的一個電子平臺接管,電煤雙方只需要填寫合同數量、運力落實狀況等數據。 但隨后的市場并沒有給國家發(fā)改委太多面子,當年的合同匯總時間不僅大大被推遲,而且在電子平臺上顯示的匯總指標,最終被發(fā)現有些數據根本沒有實際簽訂合同。2010年7月,隨著市場價格大幅上漲,內蒙古伊泰和山西的部分煤炭企業(yè)甚至出現了抬高年初簽訂重點合同價格的行為。此后,這些企業(yè)被國家發(fā)改委查處并被要求退還多收的價款。 明年的煤炭合同匯總延續(xù)使用電子交易平臺,但在市場看來,該電子平臺上的數據約束力很差。因此,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出《關于做好2011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不僅規(guī)定煤炭合同價格維持不變,而且鐵路運力配置也將“維持上年水平不變”。 在煤炭企業(yè)看來,上述規(guī)定意味著,明年五大發(fā)電集團、神華、中煤等重點國企的大合同,已經不需要再談了,無論合同量還是價格,都與2009年簽訂的保持基本一致即可。 江蘇瑞華燃料集團長期為長三角地區(qū)供應電煤和冶金煤,煤炭主要來自中煤、神華和山西、內蒙的各大企業(yè)。該集團副總裁張凱上個月就已經分別拜訪了常年合作的主要煤炭企業(yè),對于2011年的價格和數量,他說,雙方心里都已經很清楚了,都是比較穩(wěn)定的。 地方干預 對煤炭合同匯總會施加的影響,看似國家發(fā)改委正在減弱,而地方政府卻在不斷增強。 12月6日,河南省煤炭供需銜接會提出,2011年重點電煤合同價格將維持2010年的水平,交易合同價按今年11月22日市場交易價格執(zhí)行。一位參會的煤炭人士透露說,“這樣算下來,重點電煤5000大卡折合550元。”對于電廠來說,這一價格明顯偏高。 上述人士說,河南定下這樣偏高的價格,有利于從省外調運更多的煤炭,同時有利于保證省內煤炭企業(yè)的生產積極性。河南屬于電煤供需緊張的省份之一,全省煤炭每年產量2億噸左右,但是全省的消耗量近4億噸,有近一半的缺口需要從外省調運。 在這次煤炭供需銜接會上,河南省政府方面還明確,除湖南等地的個別重點客戶外,省內煤炭一律不許出省。事實上就在會后不久,該省電廠存煤開始告急,17家電廠存煤不足3天,全省電煤庫存只有256萬噸,遠低于冬季最低電煤庫存350萬噸的警戒線。 “限制煤炭出省”已經成為各地通行的做法。據悉,煤炭大省山西有關部門也曾明確,省內煤炭資源,一律統一組織談判確定,嚴禁煤礦私自出省。 在河南之前,貴州也召開了省內煤炭銜接會。緊接著陜西省也召開了省內煤炭銜接準備會議,目前已經明確,2011年煤炭銜接期間,省內煤炭不得外運,優(yōu)先考慮省內需求。 另外,五大集團在2011年電煤合同簽訂中,將不再集中以集團的名義統一談判和簽訂合同,而是下屬各個地方電廠自己簽訂,因為“這樣在應對煤炭大省和大企業(yè)的強勢方面,會更加靈活”。 國電集團燃料部副主任張圣集說,電廠比較突出的問題在于,重點計劃太少,合同兌現率太低,電廠仍然不適應煤炭供應結構變化和市場要求,供應主渠道還沒有建立。 煤炭企業(yè)人士預計,由于 “限價令”和大部分電廠庫存的穩(wěn)定,市場煤炭價格不會像往年那樣,出現煤炭訂貨季節(jié)的習慣性猛漲,秦皇島等北方港口的市場煤炭價格保持穩(wěn)定,甚至略有下降。 但這并不意味著,重點合同將沒有一點風險。煤炭運銷協會人士說,“我們只管合同數量,不管價格,國家發(fā)改委和鐵道部要的也只是平臺匯總的結果,然后布置安排運力,但至于平臺能否代表企業(yè)簽訂的真實合同,價格有沒有附加條件,這些都不是我們所能做的。至于價格問題,是價格部門的事”。 根據往年的慣例,一旦市場煤炭價格出現大幅上揚,當初電煤雙方簽訂的重點合同便失去作用,合同兌現率大大降低。市場仍將考驗國家發(fā)改委的限價令,也將再次考驗依靠一個電子交易平臺確定的全國9億多噸重點合同煤的真假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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