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当煤老板为何能数年如一日 | |||
煤炭资讯网 | 2010-4-19 9:03:06 头条 | ||
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4月15日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2000年,郝鹏俊出资成立煤业公司,是煤矿实际控制人;其妻负责原煤销售和财务,妻弟是法定代表人。 煤炭局局长是管煤矿的,责任相当重大,可是自己管煤矿,又办起煤矿,自己监管自己,怎么监管得了?万幸的是郝局长的私人煤矿没有出现矿难,要不然,罪孽更为深重。
郝局长是个公务员,按规定不能经商,更不允许在自己管辖的地盘开矿,可规定是规定,换个名字一点也不影响,照开照控,内弟是注册人,老婆负责销售和财务,只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局长家的煤矿,可是公司运行近十年,要不是因为逃税和非法买卖爆炸物,有谁管过,有谁查过? 煤资源大多时候都很紧张,只要沾上“煤”字就富得冒油,因而引来不少官员眼馋,一些官员暗中入股,成了股东。山西纪委曾经透露的一份数字显示:截至2006年9月30日,山西11个市上报有922人入股煤矿,入股金额接近1个亿。照此算来,平均一个市有80人入股,人均10余万元。当然,煤老板的“给予”不是白白地付出,他们付出一分就希望有数倍的回报。 官员老板动静弄得这么大,一家人忙上忙下,当地人有谁不知,有谁不晓,为何当地监督部门却耳聋眼花?将近十年的局长老板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这官员明晃晃地开矿难道只是“一家人在战斗”,和别的官员就没有任何瓜葛? (罗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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