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市严厉整治矿区环境 | |||
努力实现矿区群众与矿山企业和谐共处 共谋发展 | |||
煤炭资讯网 | 2010-5-15 11:04:47 头条 | ||
【本网讯】 日前,河南省禹州市采取有效措施,重拳出击,深入开展矿区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矿山企业的合法利益,努力实现矿区群众与矿山企业和谐共处、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禹州市是矿产资源大市,现有各类煤矿企业91家,非煤矿山企业266家,由于矿山企业开采给当地群众带来了房屋裂缝、饮水困难、环境污染等问题,造成矿群矛盾比较突出,矿山企业发展受到影响。为妥善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禹州市决定利用半年的时间,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建章立制三个阶段,集中力量,深入开展矿区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整治的重点内容:一是切实解决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问题。对煤矿企业因开采造成当地群众房屋裂缝、饮水困难等问题,煤矿企业要按照赔偿标准,限时赔偿;煤矿企业因装车费、占地支付款、村庄搬迁等与当地群众产生的矛盾,煤矿企业要按照协议认真对付到位。非煤矿山企业因放炮震动造成当地群众房屋裂缝、环境污染等问题,非煤矿山要按照要求赔偿到位,严禁损及群众利益。二是切实解决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当地群众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向矿山企业提出无理要求,不得擅自在煤矿企业井田内私搭乱建房屋;矿群纠纷正在处理阶段,当地群众不得擅自采取聚众围堵井口、断路等过激行为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凡“有问题不向村、乡镇和市政府报告,直接围堵企业大门或断路,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故意制造事端,严重干扰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并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非法越级上访的;借助矿群纠纷煽动群众闹事或上访达到个人目的;煤矿企业擅自开采护村煤柱的”等情形之一,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禹州市专门成立了矿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矿群问题处理办公室,严格明确了有关乡镇、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并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处理矿区问题和矛盾的检查督查力度,对矿群纠纷解决过程中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使问题扩大、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给予严格的责任追究,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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