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煤老板的公安副局长,是鼠还是猫? | |||
煤炭资讯网 | 2010-5-26 8:56:16 头条 | ||
据报道,山西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未经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批准,多次帮助一些煤矿违规购买了大量火工品。并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以入股分红的名义,先后受贿3000万。近日,史双生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看完这则新闻后,我突然想对这位"兼职"煤老板的公安副局长问一句:你是老鼠还是猫? 猫是正义的化身,鼠是邪恶的象征。在我的思想中,公安与罪犯、警察与小偷,就形如猫和老鼠。人们养猫,是为了捉老鼠的;国家培养公安,是为了打击犯罪、惩恶扬善的。作为公安局副局长,史双生却放弃正义而不顾,视法律尊严为微小,非法帮助煤矿违规购买了大量火工品,难道不是执法犯法、“鼠”途同归吗?伟人邓小平有一句名言说的是:不论白猫还是黑猫,只要逮住老鼠就是好猫!伟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猫的职责就是逮老鼠,只要它履行了自己应尽的职责,我们又何必质疑他的品质呢?可是,史双生却严重失职,因为利欲熏心、金钱驱动,一步步沦为鼠流之辈。 写到这里,又想起了赵本山在一个小品演出中的台词,原话是:叫你耗子给猫当伴娘,挣钱不要命了。耗子给猫当伴娘,这是一个比喻,对耗子来说,分明是去送死,“不要命”是它们必然的下场。但对猫来说,是送上门的肉,不费吹灰之力便束手可擒,不吃岂不亏待了胃口?其实,聪明的人都知道,耗子是不会为猫当伴娘的,因为在我们的思维定势中,老鼠和猫是一对不共戴天之仇的冤家。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捉耗子甚至是为耗子通风报信、消灾化吉的猫,在现实中也不是没有的。比如这位姓史的副局长,就好像是猫在为老鼠当伴娘。我这样一说,也就有一点“借鼠骂人”的味道了。 腐败猛于虎也!“得了好处”肯定是这位史局长“借权发财”的真正原因!从实质来看,受贿3000万元就应该是他得到的最大好处和实惠。然而,就是这3000万左右了他的廉洁意识,削弱了法律的刚性,损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声誉;一定程度上,也为煤矿充当了保护伞,起到了助纣为虐的负面效应。如此忘乎所以、得意忘形的领导干部,国家养着有何意?人民宠着有何用? 腐败自有腐败的后果,受贿自有受贿的报应。猫鼠同流合污、沆瀣一气的社会风气,自古就是人民深恶痛绝的对象,如今依然。老鼠给猫当伴娘,必死无疑;同样,猫给老鼠当伴娘,也一定不会有好下场。虽然这位史局长有着猫的特权和能力,但却实践着鼠的思维和行为。既然如此,就让这一类“不知道自己是鼠还是猫”的腐败分子,去享受法律的严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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