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關稅的長期影響及應對措施 | |||
煤炭資訊網 | 2023/11/22 17:17:04 要聞 | ||
2023年5月,歐洲議會通過的碳關稅機制已進入試運行階段,兩年多之后,中歐貿易將受到這一政策的實質性影響。 隨著全球對氣候變化的擔憂日益加深,碳關稅作為一種環(huán)保手段被提出并逐漸得到實施。歐盟作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體之一,在2021年開始推行碳關稅政策,以鼓勵企業(yè)減少碳排放。然而,這一政策的實施對中歐貿易產生的長期影響及其對中國相關企業(yè)的經濟效益和競爭力帶來的挑戰(zhàn)尚未得到充分的研究和分析。 碳關稅所帶來的環(huán)境積極影響以及潛在的貿易不公導致世界各國對此態(tài)度不一,成為國際社會共同關注和熱議的重要話題。一方面,以歐盟為代表的西方發(fā)達國家積極支持并推動碳關稅的征收,另一方面,以中國和俄羅斯為代表的發(fā)展中國家持反對意見,美國則處于一種左右搖擺的狀態(tài)。 碳關稅問題的出現(xiàn),對世界各國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就我國而言,歐盟碳關稅制度的出臺將會直接影響到我國相關企業(yè)的經濟效益與生存發(fā)展,同時還會對我國的進出口貿易及產品結構產生實質影響。在當前嚴峻的國際國內形勢下,認真分析碳關稅的潛在影響并積極有效應對碳關稅帶來的挑戰(zhàn)就顯得尤為重要。 歐盟碳關稅制度的來源及內涵 氣候變化與貿易的交互問題一直是國際社會所廣泛關注的話題。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起,北歐國家如芬蘭、挪威、丹麥等開始征收碳稅。其后,歐盟更是建立了專門的碳排放交易體系(EUEmissionsTradingSystem)嚴格控制碳排放量。但在經歷了前幾個階段的監(jiān)管期后,歐盟逐漸意識到如果僅在歐盟范圍嚴格實施碳排放監(jiān)管措施,將會增加歐洲企業(yè)碳排放成本,對碳密集型企業(yè)市場競爭力具有不利影響,促使企業(yè)從歐盟轉移到其他氣候管理法規(guī)相對寬松的地區(qū),或通過進口替代本地生產,從而導致歐盟以外地區(qū)的碳排放量增加,即所謂的“碳泄漏”(carbonleakage)問題。 為了減少碳稅對能源密集行業(yè)和出口企業(yè)市場競爭力的影響,歐洲國家也設置了碳稅減免條款。如歐盟分配給部分碳密集型產業(yè)的免費碳排放配額,以及對部分行業(yè)進行稅收減免等。此外,歐盟2021年提出了碳邊境調節(jié)機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開始醞釀對進口產品征收碳關稅。 2023年4月18日,歐洲議會通過了歐盟碳邊境調節(jié)機制法規(guī)(CBAM,簡稱“碳關稅”),該機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產時會產生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未來當這些商品進入歐盟境內時,需要額外向歐盟支付一筆與商品制造過程中釋放的溫室氣體數量相當的款項。2023年5月16日,該法案已經正式生效,目前已進入試運行階段,過渡期將截至2025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進口產品無需繳納碳關稅,但需上報碳排放量。過渡期結束后,進口產品開始繳納碳關稅,每噸碳排放價格與歐盟碳市場配額價格掛鉤。 當前,碳關稅機制覆蓋的行業(yè)和產品主要涉及鋼鐵、鋁、電力、水泥、化肥和氫等高碳泄漏風險、高碳排放行業(yè)的部分產品,其中鋼鐵、鋁暫不考慮電力消耗等“間接排放”。在過渡期結束后,歐盟委員會將定期評估碳關稅機制的實施效果,并考慮納入“間接排放”和產業(yè)鏈下游的排放,并要求在2030年前覆蓋歐盟碳市場下所有覆蓋產品。碳關稅針對所有非歐盟國家,只有加入(或鏈接)歐盟碳市場的國家才能豁免。對于采取嚴格氣候政策的出口國,在本國已經繳納的碳排放成本也可以抵扣,包括顯性和隱性碳排放成本。 歐盟碳關稅對中歐貿易的影響 歐盟碳關稅將影響中歐貿易,尤其是鋼鐵和鋁行業(yè),而且影響將隨著納入產品的擴大而加劇。更值得注意的是,碳關稅將嚴重沖擊WTO規(guī)則,甚至改變國際貿易模式。 (一)實施初期對中歐貿易的影響有限 2026年起,中國對歐出口的鋼鐵、水泥、化肥和鋁等行業(yè)部分產品需繳納碳關稅。2021年,中國上述產品對歐出口額為213億美元,約占對歐出口總額的4%。假定歐盟碳配額價格為60歐元/噸,中國需支付8億美元的碳關稅,預計對歐出口將減少7億美元左右。其中,鋼鐵影響最大,2021年對歐出口約163億美元,需支付6億美元碳關稅;鋁制品出口約50美元,但由于暫不考慮生產過程中電力消耗的“間接排放”,所受影響相對有限;化肥和水泥出口僅為0.42和0.07億美元,因規(guī)模小而受影響很小。 (二)長期影響取決于碳關稅的適用范圍 2026年后歐盟委員會可以擴大納入產品和碳排放的范圍,最可能的情況下在“直接排放”的基礎上納入“間接排放”。而按照目前歐洲議會的要求,最大產品范圍是歐盟碳市場下所有覆蓋產品。假定在原有產品范圍納入“間接排放”,所需要支付的碳關稅將上漲到20億美元,出口預計減少18億美元左右。其中,鋁制品由于“間接排放”較大,出口平均價格將上升約20%,出口下降約10億美元,下降額度超過鋼鐵行業(yè)。假定擴大到最大產品范圍,納入歐盟碳市場下所有覆蓋產品,石化、塑料、玻璃、陶瓷、造紙等行業(yè)會受到影響。2021年中國相關產品對歐出口額超過700億美元,約占對歐出口總額的15%。預計石化、鋼鐵、塑料等行業(yè)受影響最大。 (三)嚴重沖擊了WTO規(guī)則和貿易模式 歐盟反復強調碳關稅的設計符合WTO規(guī)則,但是碳關稅本身就會對WTO規(guī)則構成嚴重沖擊,并對貿易模式產生深遠影響。 一是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要求不能歧視不同產地的“同類產品”,而確定“同類產品”的標準一般不考慮與產品特性無關的生產過程或生產方法,尤其并非物理性地融入產品的碳排放量。而碳關稅按照產品碳排放量來區(qū)分是否屬于“同類產品”,將嚴重沖擊“同類產品”認定規(guī)則,可能導致與產品特性無關的規(guī)則泛濫。 二是歐盟若繞開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原則,則需要援引一般例外條款。但該條款非常嚴格,且與氣候變化、碳排放無關。而碳關稅作為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單邊貿易措施,將構成“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如果碳關稅成功援引一般例外條款,將降低條款的門檻而導致濫用。 三是歐盟碳關稅將同一類產品區(qū)分為高碳產品和低碳產品,并歧視高碳產品進口。正如聯(lián)合國貿發(fā)組織所警告的,這可能會改變貿易模式,有利于資源效率高、工業(yè)生產碳排放較低的國家,但對發(fā)展中國家的出口可能產生不利影響。 相關建議和應對措施 碳關稅在國際社會引起了廣泛的爭議,雖然歐盟可以通過相關立法,但碳關稅是否符合WTO規(guī)則、最終能否真正實施也存在一定不確定性。為此,中國應做好兩手準備,一方面基于WTO規(guī)則堅決反對碳關稅,另一方面提前做好碳關稅實施后的應對舉措。 第一,在WTO框架下約束碳關稅。碳關稅在WTO下的合法性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我國應充分利用WTO規(guī)則約束碳關稅。具體措施包括:通過WTO下部長級會議、貨物貿易理事會、環(huán)境委員會等平臺,利用貿易政策審查機制、爭端解決機制等,聯(lián)合其他國家與歐盟溝通、向歐盟施壓。 第二,警惕歐美聯(lián)手借由碳關稅向我國施壓。如果未來歐盟、美國等組成“氣候俱樂部”,將碳關稅作為施壓工具,那么包括中國在內的廣大發(fā)展中國家都將利益受損。我國應密切關注歐美動態(tài),在氣候變化和WTO等多邊框架下分化瓦解歐盟與美國,警惕歐美聯(lián)手借由碳關稅向我國施壓。 第三,利用中歐對話機制表達中方關切。靈活利用中歐高級別戰(zhàn)略對話、中歐環(huán)境與氣候高層對話等機制,表達我國對碳關稅的關切。溝通的內容包括應對碳泄露的有效措施,碳關稅的合法性,以及適用范圍、豁免條件、碳排放量測算等。 第四,爭取歐盟對我國相關能源氣候政策的認定。我國除了碳市場這類碳定價政策外,還有降低碳強度、改善能源消費結構、提高能源效率等減排措施,并且我國已經提出了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我國應通過協(xié)商,敦促歐盟認可這些能源、氣候政策,以便作為隱性碳成本抵消部分碳關稅。 第五,引導相關出口企業(yè)加快實現(xiàn)“雙碳”目標,鼓勵實現(xiàn)清潔生產的企業(yè)對歐出口。面臨歐盟碳關稅的企業(yè),一般都屬于高耗能、高排放行業(yè),未來應控制產量、實現(xiàn)減量發(fā)展,途徑之一就是適當降低出口。同時,鼓勵實現(xiàn)清潔生產的企業(yè)對歐出口,例如鼓勵使用清潔能源的鋁產品企業(yè)對歐出口。 第六,加強企業(yè)碳排放核算、認證方面的能力建設。引導企業(yè)建立碳排放核算體系,及時做好內部碳排放盤查,適時開展產業(yè)鏈碳足跡核算。鼓勵企業(yè)積極參與產品綠色認證及標準制定,在生產環(huán)節(jié)中加大可再生能源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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