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 太原等八市實施煤炭消費替代 | |||
煤炭資訊網 | 2023/12/10 12:51:36 要聞 | ||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qū)用煤項目煤炭消費替代管理辦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太原、晉中等8市。我省近年來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成效明顯,我市也提出,“十四五”期間煤炭消費總量要實現負增長。 煤炭消費等量或減量替代是指用煤項目新增煤炭消費量,需通過其他途徑等量或超量減少煤炭消費,實現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簡稱煤炭消費替代。在能源革命進行過程中,我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成效明顯。今年上半年,全省規(guī)模以上工業(yè)企業(yè)煤炭消費1.8億噸,增長1.64%,保持低速增長態(tài)勢。今年預計全省余熱余壓余氣完成發(fā)電量將可替代煤炭消費約420萬噸。 《辦法》中提出的重點地區(qū)包括: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晉中、運城、臨汾、呂梁8個市。上述地區(qū)用煤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項目單位應按照煤炭消費替代方案落實全部替代量,并經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審核認定。 根據《太原市“十四五”節(jié)能減排實施方案》,我市實施工業(yè)企業(yè)減煤、去煤,清潔低碳化改造。完成工業(yè)爐窯清潔低碳化燃料、技術和裝備替代改造,以清潔低碳能源以及工廠余熱、電廠熱力等替代煤等重污染燃料。同時,制定煤炭消費減量工作方案,在確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十四五”期間煤炭消費總量實現負增長。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yè)(包括潔凈型煤加工企業(yè)用煤)外,完成工業(yè)企業(yè)燃料煤炭“清零”。(何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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