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8個市明年起實施“煤炭消費替代” | |||
煤炭資訊網(wǎng) | 2023/12/11 10:00:14 要聞 | ||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qū)用煤項目煤炭消費替代管理辦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山西省太原、晉中等8個市。 煤炭消費等量或減量替代是指用煤項目新增煤炭消費量,需通過其他途徑等量或超量減少煤炭消費,實現(xiàn)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簡稱煤炭消費替代。 《辦法》中提出的重點地區(qū)包括: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晉中、運城、臨汾、呂梁8個市。上述地區(qū)用煤項目投入生產(chǎn)使用前,項目單位應按照煤炭消費替代方案落實全部替代量,并經(jīng)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審核認定。 作者: 記者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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